陕西宝鸡: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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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陕西省政府授予岐山县、渭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三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宝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宝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宝鸡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重点任务分工安排》,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逐项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使创建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三是强化考核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每年对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认真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

二、狠抓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重点,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形成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对全市3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深化了行政执法效果。

三是扎实开展行业法律知识培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能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法律学法培训活动。市公安局坚持“法律要求场景化、培训课程音像化、实战训练立体化、法律理解案例化”,拍摄制作执法示范教学演示片15部,对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示范演示培训;市司法局以“法律十进”、法治宣传月、“12·4”宪法日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全民法治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整合市级相关部门行政许可职责,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22个市级部门 179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

二是大力推行清单制度。调整和完善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新增了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将“五单一图”升级为“七单一图”,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托市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推动涉企登记事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形成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监管执法、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模式。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选聘17名专家学者和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市政府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按照“全面覆盖、合理配置、注重实效”的原则,督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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